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必备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2020-04-15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必备条件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的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保障等工作。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 依法成立三年以上,一年内未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三) 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四) 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定;

(五) 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依据其资本构成、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保密设施等要求进行综合评定。企业可依据申请条件直接申请甲级或者乙级,乙级受理单位为省级保密局;甲级为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